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二、资助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该项目为一次性补助)。 三、资助内容 (一)资助对象:在大竹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参加2018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2018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等。 入学资助项目应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