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和各级政府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要求,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大竹县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2.划片招生。招生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未经允许不得跨区域招生。
3.严格控制班额。2018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二、招生对象
2018年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的大竹县户籍儿童(包括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竹阳、白塔、东柳街道办事处)小学招生
总体原则:常住户口在大竹县竹阳、白塔、东柳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由各小学公布)学校登记,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常住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免疫卡;③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指新购商品房)。
具体登记办法:
1.适龄儿童的家庭户籍与家庭实际住址完全一致,由学校直接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的家庭户籍与家庭实际住址分离,以适龄儿童父母的家庭实际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无住房随父母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居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可认定为其家庭实际居住地址。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实用房)申明,由学校统一核实。
4.适龄儿童,其父母无住房而租房或其它方式常住竹阳街道办、白塔街道办、东柳街道办的,以适龄儿童初次登记户籍地为准。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实用房)申明,由学校统一核实。
5.驻竹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子女随父母居住在竹阳街道办、白塔街道办、东柳街道办辖区的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划定的招生学校报名登记。
6.在竹阳街道办、白塔街道办、东柳街道办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按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日程安排:6月26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学校进行登记。6月30日至7月2日学校核实、教科局审核。7月3日,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家长携适龄儿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县教科局根据生源情况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凡为择校临时租房或调整住所、迁移户籍、挂靠户口等适龄儿童,就读学校为其调整住址、迁移户口前的学校。
(二)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根据实际居住地到第四小学(原自由街小学)、第五小学(原大众街小学)、第六小学(原青年路小学)、第七小学(原东城小学)、第八小学(原东柳小学)、第十小学(原云台小学)、十一小学(原白塔小学)、城西乡中心小学、精英学校、鹏翔学校中最近的一所学校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适龄儿童未就学申明、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由村(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在原籍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劳动部门认可的长期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等。
大竹县工业园区务工的随迁子女在第八小学(原东柳小学)、第十小学(原云台小学)报名入学(报名时提供以上“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同等材料)。
(三)非城区其它乡镇小学招生
各乡(镇)小学按招生条件及所在乡镇的行政区划招生,行政区划调整后一乡(镇)两校的以区划调整前的招生范围招生。村小(教学点)招生由所属的中心校负责。各乡镇小学于6月3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社会力量举办的小学招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殊儿童招生
适龄残疾儿童,按照所在的行政区划随班就读。聋哑和严重智力残疾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以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
生活自理能力的“三残”儿童入学。同时各乡镇学校还应对不能在校就读但还有一定
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送教上门的指导。
四、招生纪律
(一)实施招生问责机制
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生,不得弄虚作假。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规定班额。凡是不按规定时间、突破招生计划、突破规定班额招生的视为违规招生;凡招收不符合本校划定招生范围的或符合本校划定招生范围而不招收的也视为违规招生,凡是违规招生的都将启动问责机制,教科局纪检组将严肃追责。
(二)实施招生办法预告制
竹阳街道办、白塔街道办、东柳街道办各小学于2018年6月上旬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范围等)
(三)实施新生先摸底、再登记、后报名制度。
在新生报名前,教科局及学校先摸底,然后由各小学按划定的区域对适龄儿童进行初步登记并填写《大竹县小学2018级新生报名登记表》,经教科局审核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实施新生注册审核
对要注册的新生,学校必需填写由教科局统一下发的新生注册登记表,教科局对学校上交的新生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附:
大竹县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实验小学):解放街、胜利街(单号125号起、双号128号起至末号)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
第二小学(胜利街小学):和平街、胜利街(单号1-123号、双号2-126号)、同新街、一环路南段、文昌巷、莲印路(单号183号起、双号140号起至末号)、南城社区1组(原蔬菜农场4社)、新华路、一环路北段(单号113号起、双号76号起至末号)、一环路东段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幸福街小学):幸福街(福康街、福安街、福源街)、新华路东段、东大街双号、东大街延伸段靠鸿明市场一侧、紫荆桥巷、观音阁街、竹阳北路、竹阳东路、竹海路西段(1至222号)、竹海路东段(单号963号起、双号1072号起至末号)、沙桥路、九龙街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自由街小学):龙潭路(含大竹县经济实用房、廉租房莲印小区)、自由街、莲印路(单号1至181号、双号2至138号)、滥井坝巷、一环路西段、南城社区2组、3组(原蔬菜农场5社至6社)、莲印村、莲印社区居委会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
第五小学(大众街小学):大众街、龙头桥巷、竹阳南路、荷花池街、东大街单号、东大街延伸段靠人事局一侧、诚信街、玉竹街(建设路以西)、春草坪巷、东湖路(单号319号起、双号134号起至末号)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
第六小学(青年路小学):青年路(双号214号—末号,单号261号—末号)、迎宾路、关仓坝组(除双燕招生范围外)、郎家坳组、竹海路西段(双号604起—末号,单号427号—末号)、体育大道、北城大道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双马社区(原竹北乡双马村1、2、3, 9、10、11、12,原竹北乡街道居委会双马居民小组)。
第七小学(东城小学):东湖路(单号1至317号、双号2至132号)、环湖路、建设路(竹阳东路路口以南至东湖路)、秦家桥街(竹阳东路东段以南至玉竹街)、金利路、安居巷、玉竹街(建设路以东)、竹阳社区(原竹阳村)、高峰寺村、双碑村及所属单位的适龄儿童,其所属的双碑村小招生范围由学校确定。
第八小学(东柳小学及所属村小):东柳街道办所辖村(社区)适龄儿童。东柳乡街道社区、解放、黄家坝、清风寺、群峰、汇河、幸福村。其所属村小招生范围由学校确定。
第九小学(双燕小学): 北大街、一环路北段(单号1至111号、双号2至74号)、青年路(单号1—259号,双号2—212号)、双燕路、关仓坝组(沿双燕路及竹海路西段内范围)、竹海路西段(单号223号—425号,双号224号—602号)。
第十小学(云台小学):竹海路东段(国税止)、建设路(竹阳东路路口以北至竹海路)、华蓥路、竹阳东路东段、金穗街、覃家桥街(竹阳东路东段以北至竹海路)、云台社区、檀木桥村社区的适龄儿童。
第十一小学(白塔小学):白塔(村)社区(含原竹北乡街道办白塔居民小组)、沙桥路、御临路户籍适龄儿童。